看了一堆政論節目,都認為是氣象局的責任,很想罵都是一群沒專業的小白。我自己的專長就是流域整體防洪,看了就覺得可笑的。
去看看水利法、水利法施行細則中,哪條規定防洪排水要參照氣象局的預報?氣象局預報不準是另外一回事,但是淹水從頭到尾就是水利單位的責任。如果責任在氣象局,為何要追加預算的不是氣象局來提高預報精度,而都是水利單位?大家心裡都有數,只是有個大白先開口亂說話說氣象局預報不準,才會矛頭亂指。
氣象局的公開預報是怎樣一回事?基本上是基於統計模式出來的,氣象局內部有很多預報模式內部參考,敢拿出來可以承擔行政責任的是比較保守的模式,統計模式基本上是基於歷史資料的平均值,歷史資料本來就有大有小,超過 50 年的歷史資料,即使這幾年暴雨變強,能拉高的平均也大概只有 2% ,會有這樣的結果是水利單位可以預期的,所以我在做水庫防洪運轉時,氣象局預報的總降雨量本來就只是參考用,實際上還是依據進水量跟降雨量來評估。
流域防洪是時間與空間的關係,納莉颱風 3 天下 800 mm 跟賀伯颱風 2 天下 1000 mm 的意義就不一樣,水利署在 50 萬噸以上各水庫防洪運轉需依據行政法規的水庫運用要點來執行,各水庫由專家學者依水文條件擬定放水的時間過程,成為該水庫運用要點第三章防洪運轉,水庫管理單位必須依照此要點執行,不是想多放、早放、晚放、少放就可以隨意決定,試問這堆水庫運用要點哪個參照氣象局總降雨量的預報?有,唯二的兩個就是翡翠水庫跟石門水庫,但基本上仍然是依據已降下的雨量跟水庫進水量為主,總降雨量只是決定放水的彈性有多少、何時關放水閘門而已。
八年八百億著重於區域排水,但這根本上就不對,山坡地開發要求排水要設滯洪池,就是要避免排水的時間過程上發生大改變,但是區域排水根本不管這些,有水就猛排,那麼集中排水就會造成下游水量的增加,再回堵回來,沒有整體流域重新規劃檢討,只是讓淹水的地區發生改變,而且會更嚴重,因為最高洪水量跟洪水位都會因為排水時間的過程變化而增加。八年八百億頂多挑央管河川 8 ~ 10 條集中經費整治。
這次淹水問題天然河道排洪量不足,就問主管的河川局,該河段設計標準是多少,排洪標準是多少,堤防整治經費申請幾年沒下來?例如曾文溪因為有個曾文水庫設計過大反而減少了很多洪害,因此曾文溪整治不受重視,還好這次曾文水庫碰上颱風前水位才 207 公尺,否則山上、大內沒有曾文水庫的蓄洪,鐵定會淹水。南化水庫是自然溢洪道,根本沒有人工操作,就不存在操作或預報責任問題,亦即不管氣象局如何預報,就要回頭檢討設計防洪標準跟興建的防洪標準。白河地區最簡單的問題是水庫拿回去給水利署管,而不是農委會所屬的單位管。水利署的水庫管理單位在操作上,以安全為優先,因為公務員不想承擔因排洪不當可能導致的國賠問題責任,而供水所產生的效益少一點也沒影響,反正國家少賺不影響公務員的薪水,但是農委會是用水單位,排洪推給天災,能多留水就可以多獲得供水效益,白河的問題去水利署水情中心調例年放水過程,再跟水利法施行細則51條比對,就知道這段要暗示什麼。雲林、西螺那幾塊淹水的輪區我也去現地踏勘過,區域排水不足,上游的水又大量排下來,不做大規模的整治,只會大家輪著淹,沒啥意義。
南化淹水的補償責任倒是該叫高雄縣市跳出來出,原先南化水庫設計並沒有要甲仙越域引水,甲仙越域引水回供大高雄後,大高雄地區佔南化水庫出水量的七成,且提高南化水庫在汛期水庫水位,增加下游地區淹水風險,所以說南化淹水是因為高雄獲得的供水效益,所以要由高雄縣市來補償,而曾文溪河道若未提高河道防洪整治規模,未來曾文水庫越域引水會造成整個曾文溪下游淹水風險都提高,總而言之都是大高雄地區在爽,台南縣在苦,高屏溪水資源全台第二多,卻無任何水庫設施來蓄水防洪,都是當初某個政黨為了自己的利益亂搞,讓兩大水庫庫址附近的人都以為水庫是壞事,莫名其妙。
氣象局預報準不準跟會不會淹水沒啥關係,水利單位的設計標準根本不看氣象預報準不準,而是重現期距,所以只跟歷史雨量有關,跟即時預報一點關聯都沒有。氣象局預報不準要檢討如何提高預報精度,但跟淹水災害的責任沒啥關係。